( 2015 年第 1 号)
项目编号 |
2015-1 |
标的名称和数量 |
COD: 528.99吨 |
挂牌价格(元/吨) |
8790 |
公告日期 |
2015.5.11 |
截止日期 |
2015.5.21 |
公告内容 经咸宁市环境保护局批准,现将COD(标的物)污染物排污权 528.99吨公开向社会转让,挂牌基价为 8790 元/吨。意向受让者请于 2015 年 5月11 日至 2015 年 5 月21 日到交易机构申请登记。 一、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已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定文件; 2、受让企业建设地须在咸宁市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 3、按挂牌价格受让所需排污权量金额的30%缴纳保证金。
二、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6040100100182770 开户行:兴业银行水果湖支行309521016046
三、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联系人:李 政 胡晓玲 联系电话:027-87615560转603,13507148263 027-87860308 ,1397129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