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孙瑾 应臻)湖北省荆州市环保局近日向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发出全市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从7月1日起,荆州市区域内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据了解,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荆州开发区,现有两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2006年初,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对环保设施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囱出口烟气污染物排放均满足超低排放标准。
国家新版排污许可证涵盖了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和环境管理要求等3个方面内容。其中,污染物排放信息包含企业大气和水污染物年排放许可要求和特殊排放时段许可要求。环境管理要求包括环保部门对企业的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报告、环境管理台账等要求。新证还明确了企业排污行为应依法遵守并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推动企业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