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经湖北省环保厅批准,现将 COD (标的物)污染物排污权1.75吨公开向社会转让,挂牌基价为 8790 元/吨; NH3-N (标的物)污染物排污权0.179吨公开向社会转让,挂牌基价为 14000 元/吨; SO2(标的物)污染物排污权21.359吨公开向社会转让,挂牌基价为 3990 元/吨; NOx(标的物)污染物排污权121.11吨公开向社会转让,挂牌基价为 4000 元/吨;意向受让者请于 2017 年9月4日至 2017 年9月18日到交易机构申请登记。
一、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已取得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定文件;
2、受让企业建设地须在湖北省政府管辖范围内;
3、按挂牌价格受让所需排污权量金额的30%缴纳保证金。
二、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号:
单位名称: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99331314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三、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17楼
联系人:张功魁
联系电话:027-8665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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