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农村人居环境这块突出短板
——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严立冬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才忠
古朴如画的村落是中国人永远的乡愁
记者:“断霞低映,小桥流水,一川平远。柳影人家起炊烟,仿佛似,江南岸。”这是中国人对传统美丽村落的记忆与向往。在十九大报告中,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列为建设美丽中国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补齐这一突出短板的重要性在哪里?
严立冬:安居乐业,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理念。安居一是指有地方住,二是住的地方环境要整洁优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是不可耽搁的大事,农村面貌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该战略不仅指向农村产业的振兴,而是要求乡村社会全方位的振兴,其中“生态宜居”是一个重要方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内容,也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能为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条件,从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6年以来,中央两个一号文件连续加大了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力度,十九大报告再一次强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说明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农村成为引人入胜的天地,让农业成为令人向往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充分体现了划时代的绿色发展理念。
正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薄弱环节
记者:农村人居环境好坏对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直接影响。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现状为什么不容乐观?
严立冬: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不仅要看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怎样的水平,还要看农村人居环境是否整洁、舒适、宜居。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一是以往注重抓经济,忽视了抓人居环境;二是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对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三是随着众多青壮年到城里打工,抓环保既缺少人手,也缺少相应的环保资金支撑;四是有关农村环保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这些成为制约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
湖北是一个农业大省,约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仍将有近2000万人生活在农村。一方面,湖北的农村人居环境正在逐步改善,同时也要看到整治中的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地市州、县市区之间的整治推进不均衡;一些地方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不高;政府整治资金投入不足和到位不及时;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