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记者岳跃国 12月27日北京报道 12月27日,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之际,环境保护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排查工作。
和长江经济带专项行动相比,这次排查范围更广,由沿江11省市拓展到全国;任务更重,由地级及以上水源地拓展到县级及以上;标准更高,要求务必扎扎实实排查,不走过场,不避重就轻。
这是环保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又一重要安排,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又一重要行动,也是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又一重要举措。
长江经济带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开了好头
截至这次会议召开时,沿江11省市126个地级市319个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出的490个环境问题,已经整改销号489个。仅剩的一个问题,当地政府表态将于本周内完成整改。
至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而于2016年5月启动的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已基本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即将圆满收官。
事实上,专项行动过程中,解决的环境问题远不止490个。很多环境问题在各地前期排查过程中,已经得到了解决。
“这为全国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开了个好头。”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沿江11省市取得的显著成效,增强了我们做好全国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的信心,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据悉,为了推进490个问题顺利解决,环保部在一年半时间内先后召开11次工作会、现场会、视频会予以督促落实,对相关问题扭住不放,持续督导,有效传导了压力。
专项行动中,沿江11个省级和地市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进一步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事实证明,这些做法和措施效果很好,为接下来将要开展的全国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排查重点盯紧三方面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排查,针对性非常强。这次排查工作,主要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重点查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在推动消除饮水环境安全隐患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形势依然十分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