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理略、通讯员方芳、高原)1月17日,省环保厅召开2017年全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2017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484件,罚款金额约2.5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1%和13.38%。
2017年,我省环境执法行政处罚案件数较去年同期小幅上扬,但行政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38%。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全省环保行政处罚金额超过了前四年的总和,但2017年的增幅仍有13.38%,创出历史新高。另外,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910件,案件总数同比增长14.47%。其中按日连续处罚额增长14%,查封扣押案件增长48%,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增长42%。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全省各市、县均实现了环保法配套办法适用的全覆盖。
去年,我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事项,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如对武汉江夏区、襄阳枣阳市和谷城县、宜昌枝江市、荆门沙洋县、咸宁咸安区和通山县等7个典型县(市、区)开展驻点执法活动,重点检查点位191个,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15个,并就相关情况集中约谈了5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了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我省开展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其中,全省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清查出19个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各类突出环境问题6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去年8月,省环保厅开展了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第一阶段“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中,共检查点位4527个,向各地交办问题2818个,目前整改完成率为66.1%。同时,促进省环委会“双交办”的16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3.75%;省政府综合督查通报的176个A类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4.89%;省级以上132个工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