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江西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企业可购买或转让排污权
发布时间:2014/11/07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3354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叶新阔

报道:11月6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日前,江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将通过建立全省排污交易市场,用市场调节来促进企业污染物减排。该工作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江西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的启动。

据了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在环境管理领域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资源中的配置作用,逐步实现环境容量资源从无偿到有偿的过渡,力求降低全社会治污成本,是江西省环境管理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尝试,是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江西省将在全省造纸、印染行业的排污单位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全省火电、钢铁、水泥行业的排污单位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现有排污单位要征收有偿使用费,新建改建扩建试点行业项目要到市场上购买取得相应排污权。

此外,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地区不得进行增加本地区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对限批区域的排污单位,不得从其他区域购入排污权;对超排污权排放、环保信用不良、环保挂牌督办、污染源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完成整改前,不得交易。

作者:叶新阔

(来源:中国江西网)

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版权所有鄂ICP备13016949号技术支持:京伦科技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