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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亲河 引得清泉来——咸宁出重拳保障长江饮用水源地安全
发布时间:2017/12/12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2378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康 咸宁长江段岸线长达128公里,保护好长江母亲河,不仅是咸宁的生态责任,也是保护长江饮用水源地的现实需求。

   今年以来,咸宁深入展开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取缔危货码头、关停汽渡口、搬迁取水口等方式,让昔日喧嚣纷杂的饮用水源地沿岸恢复了宁静。124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随2017湖北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来到咸宁,实地一探究竟。

   断水断电断航,取缔非法码头

   站在嘉鱼县潘湾联乐集团沥青码头旧址上,嘉鱼县港航局局长鲁万清介绍,该码头建成于2009年,主要用于沥青的运输及存储,年运量达300吨左右,“之前码头上有一艘长40米、8米的2000吨级钢质趸船,码头上方建有沥青罐、锅炉房、炼油车间等有关设备。

   上游不远处,一座白色的圆形建筑在浓雾中若隐若现。“那是一个取水口,是咸宁市区三个饮用水源地之一”,咸宁市环保局副局长漆昌焰介绍,在取水口上游100米开外,还有中石化潘家湾油库码头和中石化水上加油站码头两个码头,“这三个码头都没有环评手续,并且属于危货码头,一旦泄露,将对市民的饮水安全构成威胁”。

   今年6月,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危货码头安全环保问题有关事项的意见,咸宁市对这三个码头实施关停,并于11月底采取强制措施,对码头断水、断电、断航,强制拆除了输油管道、沥青管道,并撤离了3个码头上的趸船。

   关停繁华渡口,保市民饮水安全

   在取水口上游约500米处,便是潘燕汽渡码头。昔日,该渡口颇为繁华,每日渡运民用车辆410台次,人员1400余人,运输物资达4000吨。

   “根据相关规定,饮用水源地上游1千米内属于一级保护区,严禁兴建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省环境监察总队副队长闫强介绍。

   今年初,咸宁市对该码头进行了关停,但码头相关设施仍未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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