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启动“清废行动201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今日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9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线索,生态环境部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清废行动2018”
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5月9日启动“清废行动2018”。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开展“清废行动2018”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开展专项行动的背景是什么?
答:去年以来,广西、河南、安徽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严重影响了倾倒地生态环境安全,给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扰。尤其是发生在长江铜陵段和池州段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堆存案件,严重威胁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就长江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要求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2018年4月24日至26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时再次强调,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长江大保护,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决定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简称“清废行动2018”)。
问: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这次专项行动从5月9日开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