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
取消成交公示(一)
为进一步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9]19号)中明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不需要购买排污权。现根据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退还潜江市东园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排污权保证金的说明》,潜江东园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故取消该企业的交易结果(该公司已于2019年06月14日参加湖北省2019年度第三十九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活动取得相应指标),保证金将原账号退回,针对本次公告,取消成交量公示如下:
单位:吨
企业名称 |
取消成交量 |
|||
COD |
NH3-N |
SO2 |
NOX |
|
潜江东园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25 |
0.84 |
96 |
42 |
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