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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格执行新“大气法” 8家超标排放企业面临重罚
发布时间:2016/04/25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2208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理略、通讯员余桃晶)

    昨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期省环保厅对列入“一园两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范围的企业进行督查,其中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超标排放企业将面临重罚。这是新“大气法”实施以来,我省首次对违法企业进行曝光。  此次督查发现,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沙洋弘旺建材有限公司、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仍存在长期超标排放问题。  去年8月,我省决定开展“一园两行业”(工业园区、平板玻璃行业和小火电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平板玻璃和小火电行业企业立案处罚51次,罚款总金额2530万元。  省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地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2家平板玻璃企业和6家小火电企业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相关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转引自湖北省环保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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