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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 成效不断显现 形势仍然严峻
发布时间:2017/03/01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1982

    中国环境报讯 记者吕望舒 220日北京报道 今天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多样性保护等保护工作进展。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程立峰介绍,近年来,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显现。

  程立峰介绍,《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和发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的新举措、新部署,标志着生态保护与监管增加了新手段,开拓了新领域,必将成为新时期生态保护工作的方向指引。

  程立峰介绍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情况。目前全国已建立2740处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142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6处,总面积97万平方公里,基本形成类型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对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十二五”期间,共分5批新建了10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监管不断加强,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的遥感监控体系,定期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并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活动进行严肃查处。公开约谈问题突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当地政府和管理单位,督促落实整改。

  程立峰介绍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积极行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不断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完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并提出了监管要求。联合中国科学院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提出了需重点关注和保护的物种清单。

  程立峰说,在2016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获得了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的主办权。这次会议要总结前十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定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程立峰还介绍了近年来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他说,近年来,全国各地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实践,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和引领者,涌现出一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环境保护部组织地方交流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各地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推动绿色发展。举办了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暨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表彰了19个先进集体和33名先进个人。

  程立峰最后表示,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保护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部分地区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物多样性品质降低的速度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深入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建立严格管控制度,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维护和保障国家生态空间安全;以生物多样性提升为抓手,以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为依托,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控体系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手段,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执法能力,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

  发布会上,程立峰和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回答了记者提问。

环境保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20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自然生态保护状况,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生态保护工作进展。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程立峰、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

  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环境保护部今年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程立峰司长、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吉喜所长,下面先请程立峰司长介绍有关情况。

  程立峰: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

  首先,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今天有机会向大家通报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也借此机会,回应大家关切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力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去年111日,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今年27日,中办、国办向社会全文发布。《若干意见》的制定和发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的新举措、新部署,标志着生态保护与监管增加了新手段,开拓了新领域,必将成为新时期生态保护工作的方向指引。《若干意见》明确了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出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核心是要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为落实《若干意见》,环保部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和部署,陈吉宁部长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要求尽快形成推动落实的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文件发布后,陈吉宁部长发表了署名文章,很多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做了很多很好的解读,这些宣传解读不仅精彩,而且精准,还很接地气,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报道,题目叫“生态红线要划在头脑里落实在大地上”,这个题目直击要义,司里已将媒体的解读进行了汇编,准备将来培训时发给大家。

  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强化。目前全国已建立2740处自然保护区,约占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6处,总面积97万平方公里,仅“十二五”期间,就新建了10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对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自然保护区监管不断加强,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的遥感监控体系,定期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遥感监测,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活动进行严肃处理。公开约谈问题突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当地政府和管理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对39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评估。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加强基础数据汇总、分析和整合,初步构建了自然保护区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立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先后担任主席。2010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划定了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落实《战略与行动计划》,我部积极行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不断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完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并提出了监管要求。联合中国科学院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提出重点关注和保护的物种清单。另外,我国于20169月正式加入《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为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监管,国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国家工作方案》,我部联合五部门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中生物遗传资源利用与惠益分享的通知》。

  特别向大家介绍的是,在去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获得了2020年《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的主办权。这次会议要总结前10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定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这里我要感谢的是,当中国获得大会主办权时,新华社、人民日报和央视等媒体驻墨西哥记者站第一时间做了报道,国内各大媒体也进行了转发,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当我们在央视看到我们司柏成寿同志在现场代表中国政府致感谢辞的画面,全司同志都很振奋,也很激动。

  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显现。各地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实践,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环境保护部组织地方交流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各地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推进绿色发展。我们举办了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暨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表彰了全国基层19个先进集体和33名先进个人。开展了国家生态市、县创建,183个地区达到标准并获得命名。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积极配合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前不久中央已印发。其中,《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共计23项指标,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就有11项。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保护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部分地区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物多样性品质降低的速度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速度行为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深入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建立严格管控制度,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维护和保障国家生态空间安全;以生物多样性提升为抓手,以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为依托,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建立天地一体化监测管控体系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手段,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执法能力,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

  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提问。

  中国青年报: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2017年完成京津冀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请问,第一,为什么确定这两个地区在2017年先划定,第二,为这两个地区划定做了哪些准备?第二个问题是,我刚才看了一个数据,说是从2000年之后,我们国家已经有13个省市划定了红线,但是我们指南是2015年才出来的,我想问一下之前划定红线跟我们现在要提出的划定时间表有什么需要对接和改进的地方。我们这次又提出京津冀的概念,京津冀分别由这三个城市自己做自己的呢,还是会再配合一起做,包括长江经济带也存在这个问题,各省比如说像刚才您提到的江苏省已经有自己的红线,怎么跟其他这些经济带省市协调,谢谢。

  程立峰:谢谢您的提问,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总体目标是: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是当前中央做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决策。我想向大家介绍的是,首先,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是我们国家目前实施的两大重点发展战略,确定这两个区域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也是配合两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同时,这两个区域也是最重要的生态保护的优先重点区域,特别是长江经济带,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目前,各个省都在组织落实,我们已经在前期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成立了专家组,对各个省市的红线划定进行了技术指导,初步提出了这些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分布和重点区域。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国家发改委提出明确的红线划定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技术指标等。这个划定指南,我们目前正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准备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在6月底前印发各省(区、市)。与此同时,我们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共同组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导小组,提出各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的建议,推动各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也将按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要求,做好相邻各省的衔接。谢谢。

  高吉喜:我来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第一,过去已经有13个省市划定红线,其实不止13个省市,现在各省基本都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大家可以对照一下刚刚发布的意见,和过去环保部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其中对于生态红线的性质、要求、划定的方法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说基本上不存在冲突的问题。

  但是我们现在跟发展改革委在联合制定新修订的生态红线划定指南,里面可能会对技术指南有一些适当的调整。最后各个省市的红线划定,也要根据指南做适当的调整,但是调整的幅度不会很大。

  第二,我们现在要求划的红线一定要做好边界的对接,最后一定是整体性的。红线划定虽然是以行政区划开展的,便于红线的划定。但是最后从国家层面上一定要保持生态红线边界的自然衔接,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所以我们可以说有两点,一个是各个省都在划,第二个各个省划完以后,相互之间进行对接,国家层面进行衔接、汇总,形成一个整体。现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各省市都在划,那么国家层面也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顶层设计。所以既有行政层面,便于工作推动,也更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从一个区域、一个流域完整性出发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中国日报:我们注意到生态保护红线当中也设定一些区域,其实中国也有其他的保护区体系,其中也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可否介绍一下我们现在存在多种保护区域体系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上的重合,怎么处理保护地之间的这种关系,主管部门这一块应该怎么界定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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