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纪枫波 通讯员 叶相成 报道:5月3日,《十堰市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标志着我市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这是我市为严控化工污染,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水质安全所采取的务实举措之一。
为完成此次专项行动,我市将对全市化工行业深入摸底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化肥、化学材料(原料)、医药及中间体生产、涂料等化学工业品制造加工企业。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地理位置、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清洁生产、集中入园情况等。
在此基础上,我市将严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原则上不再在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以外新上化学合成类的传统化工项目,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对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
方案明确,各县(市、区)今年12月5日前完成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应付、隐瞒袒护、行动不力、执纪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