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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补偿 增添环保动力 湖北十堰各断面水质持续改善
发布时间:2018/04/27来源:原创文章浏览次数:2225

    人民日报武汉426日讯(记者程远州)“这对我们是莫大的鼓励,我们会把这笔资金全部用于水环境治理!424日上午,接收到60万元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很感慨。十堰此次共有5个县(市、区)地表水断面达标率为优秀,不仅100万元保证金分文未扣,还分获了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个县(区)2017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合格,未获奖励。

  十堰市位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十堰市水办有关负责人马淑平介绍,为强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管,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2016年十堰市专门制定出台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全市27个断面水质纳入各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各断面每月监测评估一次,全年月度监测评估达标率达90%以上,确定为优秀;全年月度监测评估达标率低于60%确定为不合格;全年月度监测评估达标率60%90%确定为合格。

  去年初,十堰归集1300万元用于全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其中十堰下辖10个县(市、区)各缴纳100万元水质达标保证金,十堰市本级从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3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地表水环境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年度考核达优秀等次的,十堰全额返还其保证金,并给予资金奖励和通报表扬;达到合格等次的,十堰全额返保证金,但不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没收其保证金,统筹用于奖励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并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实施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后,十堰市各断面水质持续改善。2017年十堰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达标率94.3%

原文链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8-04/27/nw.D110000renmrb_20180427_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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